市科技局关于《遂宁市科技领域市与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2026年1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科技领域市与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工作方案》内容,现对具体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形成完整规范、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关系,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该《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主要内容、配套措施2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主要内容。聚焦科技领域事项和地方科技工作特点,提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7个方面改革事项,明确了科技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范围及相应的支出责任划分,详细阐述科技领域的其他未列事项。
二是健全推动改革工作落实配套措施。提出增强财力保障、协同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等3个保障措施,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