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遂宁新质贷”白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解决企业因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问题。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遂宁市科技局联合推出“遂宁新质贷”金融产品,并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本《办法》。核心目的是:筛选符合支持范围的目标企业,建立规范的白名单审核管理机制,将优质企业精准推送至合作金融机构,助力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降低融资门槛。
二、适用范围及对象
《办法》适用于在遂宁市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重点覆盖以下领域:
五大主导产业:锂电新能源、食品饮料、电子信息、油气化工、装备制造。
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未来空天、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
重点资质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瞪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辅导企业,参与成渝中线科创走廊遂宁128实验室体系建设的各类创新主体。
三、白名单准入条件
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合规经营: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群体性事件,不属于“两高一剩”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申报使用财政资金记录。
产业导向:符合遂宁市产业发展政策,属于上述支持领域。
资质有效:拥有有效期内的相关认定称号(如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等)。
融资痛点:生产经营正常、有合理融资需求,但抵押物不足(须提供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四、申报及审批流程
《办法》建立了“企业申请—属地审核—市级联审—推送机构”的四步闭环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抵押物不足证明、信用信息报告。
2.属地审核。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部门 组织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科技、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每周上报推荐名单。
3.市级联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每周集中联审。市工业经济发展中心具体组织落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法院、市财政局等参与,按职责分别审核企业资质、抵押登记、环保安全、涉法涉诉等情况,每周集中会审。
4.推送金融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形成最终白名单,推送至市财政局及合作金融机构。
五、退出机制
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应退出:
1.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或涉法涉诉事件;
2.企业或实际控制人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3.违规申报或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4.生产经营变化导致不再符合筛选范围(如资质失效、转行等)。
市级联审时同步审核历史批次白名单,确保名单“有进有出、动态更新”。
六、与金融机构的衔接
白名单推送后,金融机构依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包括是否发放贷款、担保条件、授信额度、利率等。同时,金融机构须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反馈对接结果(如是否符合放款条件、授信及放款金额、未贷款原因等),便于跟踪服务、优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