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及《2026年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川建房发〔2026〕47号)相关要求,需对部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为确保核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精准性,我中心拟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核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部门名称 | 采购方式 | 最高限价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核查项目 | 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 竞争性谈判 | 单个项目核查服务单价不超过3000元/个,预算总额不超过3万元(据实结算) |
三、服务内容、要求及合同期限
甲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乙方(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
(一)服务内容:甲方根据筛选结果,分批或一次性将待核查的维修项目清单(每个项目为一个独立核查单元)书面通知乙方。
1.逐项核查:乙方对每个委托的维修项目进行独立核查,内容包括:项目申请程序的合规性、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工程量真实性、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准确性、验收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虚报、套取、违规使用等问题。
2.出具核查意见:每个项目核查完毕后,乙方须出具《单项核查意见》(一项目一报告),内容应包括核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证据材料索引、结论及建议。核查意见须由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汇总报告:全部核查任务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核查汇总报告》。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乙方须组建不少于2人的专业核查小组,其中至少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和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2.时间要求:单个项目自收到委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单项核查意见》(可根据实际核查情况延长);全部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汇总报告(可根据实际核查情况延长)。
3.质量要求:核查工作应客观、公正、细致,因乙方原因导致核查结论错误的,须无偿重新核查。
4.保密要求:乙方对核查过程中获悉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严禁未经允许向被核查项目相关人员(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等)透露核查信息;严禁对外公布核查信息。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3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审计相关资质;
(七)具备资金审计、咨询服务或相关行业经验(提供承诺函或业绩证明);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况。
五、响应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响应性文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授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9.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0.具备资金审计、咨询服务或相关行业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承诺函)。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函(须明确单个项目核查服务单价,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服务方案(含核查程序、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保密措施、时间安排等)。
2.项目主要人员配置表(附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在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1012办公室获取。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密封袋上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 2026年4月28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2026年4月28日9:30)。
(二)现场报名地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1012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11332(蒲女士)。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报名时须将响应材料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密封文件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等:
(1)时间:2026年4月28日9:30。
(2)地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1008会议室。
(3)联系人:蒲女士,联系电话:0825-2311332。
(4)流程:由市住保中心采购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所报单价最低者中标,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成交供应商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3日后签订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