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美丽遂宁建设“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美丽四川建设“十五五”规划》及《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总体安排,遂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美丽遂宁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遂宁地处长江上游,涪江横贯市域,在川渝生态共建格局中承担重要生态使命。“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连续多年稳定达标且长期居于全省重点城市前列,2025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25.7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优水平,9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产业绿色转型、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
“十五五”时期是推进美丽遂宁建设的重要阶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美丽遂宁建设专章部署,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探索构建生态保护、价值转化与产业融合的遂宁路径”,并列为未来五年重点任务之一。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美丽中国、美丽四川建设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思路与目标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全力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发展定位,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成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争当成渝中部崛起 “排头兵”,为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遂宁力量。
《规划》提出,到2030年美丽遂宁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美丽遂宁画卷更加生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遂宁示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遂宁画卷基本绘就,绿色循环低碳的“锂电之都”样板全面呈现,成为成渝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典范城市。《规划》围绕成渝中部绿色低碳智造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美丽宜居幸福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示范区3个定位设置20个目标指标,约束性指标9个,预期性指标11个。
三、重点任务
《规划》从4个方面系统部署重点任务。
一是协同减污降碳,建设成渝中部绿色低碳智造地。优化绿色发展空间格局,构建“核心引领、三片协同”绿色低碳产业布局,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严格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聚焦锂电全生命周期实施减污降碳示范,推进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推进全市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电动遂宁”计划,在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电能替代;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探索建设“零碳货运走廊”。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完善“公共交通+慢行”绿色出行体系,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美丽宜居幸福城。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蓝天保卫战以 PM2.5浓度持续下降为主线,围绕重点行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和全过程管控,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协同推进移动源废气、施工和道路扬尘、城乡面源等领域废气治理。碧水保卫战以涪江、梓江、郪江、琼江等流域为单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实施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提质行动,强化工业水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河湖生态修复、生态流量保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跨区域河流的协同治理。净土保卫战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排查整治,筑牢地下水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加强锂渣、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落实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示范区。构建“一带五廊”生态空间格局,实施涪江流域(川渝毗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古树名木普查,保护珍稀水生生物资源,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推进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深化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辐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和指导帮扶。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城市通风廊道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效能。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化与重庆潼南等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完善生态环境基础制度,推动地方生态环境立法,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市场机制创新和政策激励,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落实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任务;发展绿色金融,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实施监测赋能提升行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智慧环保、非现场执法。开展美丽遂宁建设全民行动,用好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载体,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
此外,《规划》围绕绿色低碳智造地建设、美丽宜居城建设、生态屏障示范区、治理体系提升设置4个工程专栏,支撑美丽遂宁建设。
四、保障措施
《规划》从严格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资金和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储备、推开展动态监测和总结评估、做好信息公开与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规划落地实施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