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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起施行!遂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上限调整至63周岁

2026/03/19 1.0w 阅读 332 点赞
3月20日起施行!遂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上限调整至63周岁

日前,记者从遂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2026年3月20日起,遂宁市正式执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新规,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危货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群体的从业年龄上限,由原先“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切实惠及全市相关从业人员。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5个部门规章,本次延期的类别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爆炸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含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

据介绍,为保障新旧政策平稳过渡,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已同步部署系统升级及系列便民服务举措。针对出生日期在1963年3月20日至1966年3月19日期间(年龄超60周岁但不超过63周岁)的从业人员,省级交通运输审批系统将对其从业资格证自动延期,实现“免申即享”。其中,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系统将自动延长证照有效期至63周岁并重新生成电子证照,从业人员如需纸质证件或因信息缺失无法生成电子证照,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证书状态为“无效”的,从业人员需本人线下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实符合从业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恢复数据有效性后办理人工延期。对于未满60周岁的持证人员,可在证件到期前,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线下政务中心,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业务。

市交通运输局特别提醒,并非所有从业人员均可办理证件延期业务,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吊销、驾驶证失效或准驾车型不符、从业资格证件被依法撤销等情形的,不予办理证件延长;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被吊销证件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被吊销证件的,终身不得再次申办。此外,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通过“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证件状态和有效期变更情况,无需重新申领证件、重复提交材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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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