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服务“两件大事”助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新闻通气会,全面解读政策核心内容与具体举措,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两件大事”,助力遂宁高质量发展。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强就政策出台初衷、核心亮点、落地保障及预期成效作简要解读。行政审批科、大气环境科、综合科、执法支队等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十五条措施》进行分项解读。

政策出台:聚焦发展痛点 筑牢生态支撑
当前,市委、市政府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作为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出台《十五条措施》的核心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思维,聚焦项目落地、企业发展中的环保难点、堵点,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生态优、发展好”双赢,为遂宁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支撑。
这十五条措施经多轮调研企业需求、广泛征求意见,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专题审定,务实管用,既守住生态底线,又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大亮点:靶向发力破解企业难题
通气会上重点解读了政策的四大核心亮点,针对短板问题“靶向发力”,精准解决发展中的环保难点、堵点、痛点。
聚焦“许可多、整合难”问题,创新合并提效率。针对许可事项多、办理流程和时限不一致的问题,推行“多评合一”“环评打捆”审批模式,实现同类项目“合并申报、一次审查、接续审批”,同时将全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依托“城市大脑”搭建自然生态辅助选址系统,科学高效完成项目选址预判。
聚焦“指导多、帮扶弱”问题,当好企业“贴心人”。组建6个产业园区服务专班,下沉一线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对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开展环境可行性预审查,招商阶段同步提供技术指导、谋划总量指标;规范环保中介机构管理,支持市域副中心城市设立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同时制定配套文件建立健全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机制,解决企业项目变动后手续衔接不畅问题。
聚焦“监管严、容错少”问题,推动执法有温度。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明确环保处罚“五张清单”,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整改、未造成生态环境危害的,一律“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对接开展信用修复,全程指导办理修复手续。同时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通知,健全环保与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杜绝监管矛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聚焦“需求大、不平衡”问题,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建立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总量指标使用“两本台账”,出台总量指标管理流程图,对县(市、区)、市直园区难以保障的项目,由市级统筹协调,必要时申请省级储备指标兜底;开展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专项帮扶,推动更多企业获评B级及以上,减少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影响;组建项目专班,推动同类、同流域项目打包申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落地保障:细化责任分工 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为确保《十五条措施》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同步建立三项保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每条措施都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解读,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企业座谈会等形式,让企业吃透政策、享受红利;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效率革命、优化服务举措、创新监管方式,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遂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