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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启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 施工类招标文件》(2025计价导则版)的通知

2026/09/01 1.3w 阅读 84 点赞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启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 施工类招标文件》(2025计价导则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6〕5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标发〔2026〕178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施工类招标标准示范文件进行了调整和系统上线,并定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在我市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适用范围

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2026年9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类项目招标,2026年8月31日(含)前发出施工类招标文件的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编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及时更新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报价评审办法》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

三、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使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报价评审办法》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平竞争原则。对《报价评审办法》中明确的“投标报价的评审”,应结合实际项目特点规范使用,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督与指导

全市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和指导,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规范使用修改后的招标标准示范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切实履行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

五、强化信息反馈与协同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合理化建议,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以便持续优化完善我市招标投标工作机制。

附件: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年遂宁评定分离+2025计价导则版)

2.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年遂宁通用+2025计价导则版)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