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举一反三整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三季度明查暗访反馈问题,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本次行动攻坚范围涵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化工、工贸、消防、电力、水利、铁路建设、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覆盖“九小场所”、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出租厂房、自建房等重点部位,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排查、攻坚治理等方式,全面起底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即日起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动力量对重点部位进行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闭环整改;10月为集中排查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监管人员、行业专家深入企业指导帮扶,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上门宣贯培训,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排查并推动闭环整改;11月为攻坚治理阶段,市安委会派出7个综合督查组分辖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参照事故调查模式进行调查,做到行刑纪相衔接。各地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照成立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为保障攻坚行动落地见效,《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行动质效、严格“一抓到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