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8月第四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4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一、船山区盐关街145号1-5栋住宅楼及5栋附楼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中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船山区盐关街145号1-5栋住宅楼及5栋附楼拆除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盐关街,施工单位中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拆除垃圾,产生数量为200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2辆,车牌号分别为川MMW315、川G5YE00。
(四)审查意见:同意中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中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向审批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二、金桂社区6组农房拆迁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辉鹏七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金桂社区6组农房拆迁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205省道,施工单位四川辉鹏七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拆除垃圾,产生数量为100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5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6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5338、川J62093、川J61615、川J6168G、川J53468、川J6050A。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辉鹏七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辉鹏七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审批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三、四川能源职业学院项目二期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四川能源职业学院项目二期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施工单位四川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9000吨,用于项目内部回填。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向审批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四、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号
(三)基本情况: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65EU7N34,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善东路372号13栋1层1号,申请运输车辆5辆,车牌号分别为渝AR9S62、川J2802U、川J2056B、川JGD221、川JGS227。
(四)审查意见: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本次申请变更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增加至5辆。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变更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载明内容不变,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