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8月第二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一、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宝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位于遂宁市安居区遂安快捷大道(小祠村二社),施工单位四川宝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产生数量分别为1380吨、2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市安居区G318线的安居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2号)消纳。运输单位为遂宁市恒佑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1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辆,车牌号为川J12890D。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宝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宝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
二、遂宁市新绿洲印染有限公司老厂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利得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新绿洲印染有限公司老厂拆除项目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善东路46号,施工单位遂宁市利得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拆除垃圾,产生数量为4521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蜀安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11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辆,车牌号为川J6028E。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市利得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申请事项,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市利得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