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射洪市民政局定期通报各服务机构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请所涉及服务机构相关业务股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各服务机构对照自查,举一反三。
射洪市仁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厨房门正确使用挡鼠板,确保严密有效。
射洪市社会福利院(青岗分院)


法规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二章加工经营场所的条件(七)洗手消毒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设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第八项、第十一项的规定。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整改要求:制作并张贴清晰耐用的功能标识,确保标识明显、专池专用。
复兴中心卫生院

问题隐患:厨房门未规范使用挡鼠板。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厨房门正确使用挡鼠板,确保严密有效。
射洪市民政局上期曝光的疏散指示标识损坏、疏散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标识、食堂疏散门设置推拉门,不利于疏散逃生等3项问题隐患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针对本期曝光的3项问题隐患,已责成相关服务机构迅速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