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5月11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12日至5月14日)。
一、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房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成都兴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房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位于遂宁市船山区裕业路37号远成西部现代物流综合服务区多层仓库3栋2单元4层1号,施工单位成都兴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产生数量为15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4辆,车牌号为川J2802U、川J2056B、川JGD221、川JGS227。
(四)审查意见:同意成都兴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装修垃圾15吨,由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成都兴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二、遂宁市船山区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中片区)主体工程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船山区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中片区)主体工程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南路与文苑街交叉口,施工单位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产生数量为3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2辆,车牌号为川MMW315、川G5YE00。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工程垃圾30吨,由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四川松赫运输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松赫运输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四川松赫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EC9JP627,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固镇龙楼村4社14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西路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1辆,车牌号为川J6882L,核定载质量为12.72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四川松赫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经营场所等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五)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7年5月12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