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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4月第三批申办“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6/04/30 1.8w 阅读 495 点赞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4月第三批申办“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424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1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430日至57日)。

一、遂宁市船山区(高新区)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一)申办单位:四川省顺美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三)基本情况:四川省顺美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415日与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遂宁市船山区(高新区)餐厨垃圾收运政府采购合同》,由四川省顺美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北至卧龙东路南至保升镇行政边界西至西宁大道与安居区交界东至达裕路,包括西宁街道、保升镇全域范围内所有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在建工地食堂及其他餐厨垃圾产生点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收运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四)餐厨垃圾处置场所遂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160/日)

(五)审查意见:同意办理,许可证编号为J01证字第202606I

(六)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遂宁市船山区(高新区)餐厨垃圾收运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期限时间2027414日止。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4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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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